齐河县凤之春日用品经营部

日用品、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4年11月14日)、小型厨具、日用百货零售及咨询服务。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刘洪静
经营状态
在业
注册资本
0.3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所属行业
零售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71425MA3H3R7M2T
纳税人识别号
92371425MA3H3R7M2T
工商注册号
齐河县城区齐晏大街东首71号
组织机构代码
371425600179975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10-11-17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营业期限
2010-11-17至无固定期限
行政区划
山东省
核准日期
2010-11-17
参保人数
0
注册地址
齐河县城区齐晏大街东首71号

信息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