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斑竹园镇同辉副食店

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卷烟、雪茄烟(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潘用明
经营状态
存续
注册资本
1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所属行业
零售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10114MA7JA74E0N
纳税人识别号
92510114MA7JA74E0N
工商注册号
新都区斑竹园街道竹友南街24、26、28号
组织机构代码
510125600539008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14-04-30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营业期限
行政区划
四川省
核准日期
2014-04-30
参保人数
0
注册地址
新都区斑竹园街道竹友南街24、26、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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