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双鹿乡容华副食店

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以上项目凭有效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销售:日杂、小百货、烟(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涉及后置许可的凭后置许可或审批文件经营)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李容华
经营状态
存续
注册资本
1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所属行业
零售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11923MA6BLB2PX7
纳税人识别号
92511923MA6BLB2PX7
工商注册号
四川省平昌县双鹿乡大鹿村六社
组织机构代码
511923600284969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15-04-15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营业期限
2015-04-15至无固定期限
行政区划
四川省
核准日期
2015-04-15
参保人数
0
注册地址
四川省平昌县双鹿乡大鹿村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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