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公众存款;办理汇兑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特定业务;办理个人存款证明服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办理小额贷款业务;办理基金代销业务;办理国内外结算;按规定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或有权上级行授权开办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凭有效的金融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营业期限
2008-08-14至无固定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