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衙前大东方副食店

许可经营项目:卷烟、雪茄烟零售(有效期限至2012年12月31日止);定型包装食品(含冷冻和冷藏食品)、粮食、食用油零售(有效期限至2011年6月10日止);一般经营项目:小百货,家电电器零售。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郑星梅
经营状态
注销
注册资本
0.2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所属行业
零售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nbsblqxgyqddffsd-zheng-xing-mei
纳税人识别号
工商注册号
小港街道衙前村
组织机构代码
330206604002398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02-08-19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营业期限
2009-01-16至无固定期限
行政区划
浙江省
核准日期
2002-08-19
参保人数
0
注册地址
小港街道衙前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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