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当湖街道鸿竹副食品商店

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流通许可证证号:SP3304821550051437,有效期限至2018年4月27日);卷烟、雪茄烟(凭有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熊美华
经营状态
注销
注册资本
0.001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所属行业
零售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30482MA2F0N0QX6
纳税人识别号
92330482MA2F0N0QX6
工商注册号
平湖市当湖街道龙湫桂香3幢102室
组织机构代码
330482605123115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15-04-29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营业期限
2015-04-29至无固定期限
行政区划
浙江省
核准日期
2015-04-29
参保人数
0
注册地址
平湖市当湖街道龙湫桂香3幢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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