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惠民街道豫伟副食品店

零售:卷烟、雪茄烟(凭有效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 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SP3304211250040113),其他日用品.(营业执照有效期至2018年02月07日)(税务登记证:浙税联字4128271973083050324A)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孙新伟
经营状态
注销
注册资本
3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所属行业
零售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30421MA2F2Y85XX
纳税人识别号
92330421MA2F2Y85XX
工商注册号
嘉善县惠民街道曙光村南区34号
组织机构代码
330421640028742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12-02-09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营业期限
2012-02-09至无固定期限
行政区划
浙江省
核准日期
2012-02-09
参保人数
0
注册地址
嘉善县惠民街道曙光村南区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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