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东方镇金相副食店

一般项目:小食杂店(三小行业)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陈金相
经营状态
存续
注册资本
0.5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所属行业
零售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31122MA2G06E51A
纳税人识别号
92331122MA2G06E51A
工商注册号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东方镇四方村古楼33号
组织机构代码
331122670042175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07-05-08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营业期限
行政区划
浙江省
核准日期
2007-05-08
参保人数
0
注册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东方镇四方村古楼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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