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经营项目仅供办理安全评价报告及其它前置许可证书使用,不得用作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生产、销售、出口电石、烧碱、聚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漂粉精等化工产品;进出口本企业相关生产技术、材料、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的12种进口商品除外);承办货物装卸运输、服务、罐车租赁;“三来一补”业务;生产销售金属桶、罐、塑料容器;国内进出口贸易;化工容器及成套设备配件生产、销售;生产销售建筑材料。(该营业执照仅供该分公司筹建使用,不得用作任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nmgslhggfyxgsjsfgs-tang-jing-lu
纳税人识别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