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美之明摄影艺术馆

摄影,扩印。(法律法规规定须审批的审批后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潘明杰
经营状态
注销
注册资本
3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所属行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lssmzmsyysg-pan-ming-jie
纳税人识别号
工商注册号
丽水市大洋路10号
组织机构代码
331102670018574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08-12-23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营业期限
2008-12-23至2015-05-11
行政区划
浙江省
核准日期
2008-12-23
参保人数
0
注册地址
丽水市大洋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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