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恒美映像文化传媒工作室

拍摄制作、文化艺术活动交流策划、企业形象设计、策划及商务咨询、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市场营销策划、会议服务、影像设备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焦旭
经营状态
存续
注册资本
0.001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所属行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11303MA44NE888T
纳税人识别号
92411303MA44NE888T
工商注册号
南阳市卧龙区梅溪街道办事处新华西路160号CC
组织机构代码
411303600470623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17-12-07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营业期限
2017-12-07至无固定期限
行政区划
河南省
核准日期
2017-12-07
参保人数
0
注册地址
南阳市卧龙区梅溪街道办事处新华西路160号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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