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埠头乡埠头村李清香副食店

副食(有效期至2013年03月02日)、百货、文具,零售。***零售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李清香
经营状态
注销
注册资本
0.4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所属行业
零售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xgxbtxbtclqxfsd-li-qing-xiang
纳税人识别号
工商注册号
赣州市兴国县兴国县埠头乡中心小学内
组织机构代码
360732600086782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08-04-08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营业期限
2008-04-08至2012-04-07
行政区划
江西省
核准日期
2008-04-08
参保人数
0
注册地址
赣州市兴国县兴国县埠头乡中心小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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