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饮食服务公司龙江餐厅三分店

饮食服务。兼营范围:酒(不含进口酒)的零售。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张正飞
经营状态
注销
注册资本
1.4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所属行业
餐饮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cxzysfwgsljctsfd-zhang-zheng-fei
纳税人识别号
工商注册号
楚雄市鹿城南路10号
组织机构代码
5323001000045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1990-12-06
企业类型
股份制企业(非法人)
营业期限
1990-12-06至无固定期限
行政区划
云南省
核准日期
1990-12-06
参保人数
0
注册地址
楚雄市鹿城南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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