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刘春酒店

提供餐饮服务;卷烟零售。(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12-30;餐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12-25;烟草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2-14)(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刘春
经营状态
注销
注册资本
1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所属行业
住宿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syxlcjd-liu-chun
纳税人识别号
工商注册号
沭阳县深圳路凯旋大厦114、115、116号一、二层商铺
组织机构代码
321322000212733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12-01-05
企业类型
个人独资企业
营业期限
2012-01-05至无固定期限
行政区划
江苏省
核准日期
2012-01-05
参保人数
0
注册地址
沭阳县深圳路凯旋大厦114、115、116号一、二层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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