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静之春日用品店

许可经营范围:无。一般经营范围:日用品零售及日用品信息咨询服务。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李静
经营状态
在业
注册资本
2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所属行业
零售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syqjzcrypd-li-jing
纳税人识别号
工商注册号
宿豫区顺河镇闸东居委会门面房
组织机构代码
321321600465776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14-03-07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营业期限
2014-03-07至无固定期限
行政区划
江苏省
核准日期
2014-03-07
参保人数
0
注册地址
宿豫区顺河镇闸东居委会门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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