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平乐东方石材开发有限公司同安镇李家村黄沙江岩头岭采石场

大理石开采筹建(涉及到行政许可或者专项审批项目的,取得有效的许可证和专项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从2006年1月12日起至2006年6月30日止)。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冯桂开
经营状态
吊销,未注销
注册资本
实缴资本
所属行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330MA5KUWR666
纳税人识别号
91450330MA5KUWR666
工商注册号
平乐县同安镇李家村黄沙江岩头岭
组织机构代码
4503302600140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06-01-12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营业期限
2006-01-12至2006-06-30
行政区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
核准日期
2006-01-12
参保人数
0
注册地址
平乐县同安镇李家村黄沙江岩头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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