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彩雁广告制作部

一般项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金属材料销售;门窗制造加工;咨询策划服务;礼仪服务;租借道具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陈彩虹
经营状态
开业
注册资本
实缴资本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1803MA4XNHUB73
纳税人识别号
92441803MA4XNHUB73
工商注册号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48号B4幢首层112号铺(室内经营Ⅰ)
组织机构代码
441827600281280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13-02-22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营业期限
2013-02-22至无固定期限
行政区划
广东省
核准日期
2013-02-22
参保人数
0
注册地址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48号B4幢首层112号铺(室内经营Ⅰ)

信息推荐